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棉花所关于招收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2-09 来源 :科技管理处 访问量 : 作者: 王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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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考生:
  为推动“世界一流”棉花科研院所建设,加强研究生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,2018年我所将加大研究生招生规模,并全面开展与新疆农业大学、郑州大学、河北农业大学、塔里木大学、沈阳农业大学等高校在研究生培养和科研项目等领域的深度合作。现将招收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及联合培养生安排如下,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。具体如下:
  一、调剂原则
  (一)基本要求
  1.申请调剂到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(棉花所)及我所与河北农业大学、郑州大学、沈阳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,初试成绩应达到2018年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。
  2.申请调剂到我所与新疆农业大学、塔里木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应达到2018年B类分数线要求。
  (二)学科门类要求
  1.学术型硕士:不跨学科门类,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(领域)之间进行调剂,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。
  2.专业学位硕士:不跨学科门类,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(领域)之间调剂,允许报考学术型硕士专业考生调入相应专业学位。
  3.理学可以调剂农学,农学不可以调剂理学。
  (三)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
  二、培养方式
  (一)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(棉花所)培养
  1.由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(棉花所)统一录取的考生,学籍、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注册和颁发;
  2.学员第一学年在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完成基础课,第二、三学年在我所完成学位论文。
  3.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:课程学习期间(北京)标准为1500元/月;回所培养期间1800元/月(郑州科研中心培养期间2100/月);并同等享受我所科技奖励。
  (二)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
  1.我所常年与新疆农业大学、郑州大学、河北农业大学、塔里木大学及沈阳农业大学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,考生可同时享受我所及联合培养院校的教育资源;录取考生的学籍、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联合培养的院校注册和颁发。
  2.学员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院校(新疆农业大学、郑州大学、河北农业大学、塔里木大学及沈阳农业大学)完成,第二、三学年在我所完成学位论文。
  3.研究生助学金可同时享受我所和联合培养院校补贴待遇。课程学习阶段按在校标准执行,论文阶段同时享受培养院校和我所补贴标准(学校补贴+1000元/月),并同等享受我所科技奖励。
  请有调剂意向的同学下载附件中的个人信息表,发送至邮箱wangyu201706@126.com
  联系人:科技管理处 王宇
  电 话:0372-2562245
  邮 箱:wangyu201706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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